酒泉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20.09.2016  17:3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 月 19日上午,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 ,传达了省检察院《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知》及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及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对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点评总结的基础上,蒋昱程检察长着重就国庆节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反“四风”工作提出了4点意见。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市两级院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紧贴目前正在进行的检察官入额改革工作狠抓“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近期,在省院和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院全面启动了检察官员额制入额改革工作。全体干警必须以正确的得失观及心态来对待自己能否入额的抉择。严禁在节日期间为拉选票而搞“小圈子”,或为实现一己私利目标而拜访、贿赂领导,杜绝个别人心存侥幸采取不当方式规避不能入额情形。对在节日期间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将违纪情况及时向市院检察官入额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营造公平公正、任人唯贤的良好氛围,确保入额工作深入健康进行。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四风”。 中秋节前,该院组织全体干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党规党纪和检规检纪,教育干警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反对“四风”。9月中旬,该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警廉政档案和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严格落实这两项制度,随时提醒检察干警,确保干警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四是强化监督职责,组织明察暗访,监督执纪“零容忍”严惩戒。全市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瞪大眼睛深挖细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院或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促进党风政风检风进一步好转,为确保全市检察机关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市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检务督察机构将于近期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确保“两节”期间的各项廉政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