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1.01.2015  21:07

        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酒泉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把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到千万服务对象身上。

      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2014年酒泉市继续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和每人每年2193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5%,达到每人每月307元和116元,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241户33734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7244户108048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74亿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4010元,保障五保对象2687人,发放供养金1090.81万元。对2.8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850.3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5.1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222.31万元。

      二是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早组织动员,逐级落实责任,抓紧安排部署,科学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解决好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按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做到不重、不漏,救助资金发放全部通过银行直接打入救助对象“一折统”。2014年下拨冬令春荒救助款1540万元,妥善安排了1.53万户6.7万人次受灾群众生活。认真做好新灾应对工作,积极防范暴风暴雪灾害袭击,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救助方案,储备相关应急救助物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确保抚恤补助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2014年为487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2123.2万元,落实优抚对象参保参合、门诊补助、医疗补助和优惠减免等政策,下拨医疗补助金137万元。

      四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民政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站、老年公寓等开展大检查,全力堵塞漏洞,健全防范制度,坚决防止发生责任性安全问题,确保民政系统安全安定。加强两节期间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等机构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节日伙食方案,保证食材来源可靠、加工卫生水平达标,全力做好住养人员的休养、护理工作。

      五是务实节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以困难群众为重点开展好年终走访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中。安排好孤残儿童、孤寡老人、重病特困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两节”期间的生活,及时组织慰问,积极开展救助。

      六是开展向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 上街开展巡查救助活动,为流浪乞讨人员送去御寒衣物、食品和救助联系卡。重点对地下通道、桥涵和流浪乞讨人员长期露宿地进行巡查,及时把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到救助站进行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地方住、有棉衣穿、有热水喝、有热饭吃。对不听劝告、不愿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向其发放救助联系卡、棉衣棉被棉鞋等御寒物品及食品,确保安全过冬。

                                             (酒泉市民政局  马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