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院多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

29.09.2015  18:29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开展后,镇原县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查摆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了任务分解表,扎实进行整改,有力推动了“回头看”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复查工作。在案件自查的基础上,该院聚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二次查摆司法行为不规范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一查一填报”规定和要求,对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办结的案件,采取承办人自查、部门交叉评查、院党组抽查的方式,逐件进行复查,做到了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共复查案件528件,班子成员抽查案件96件。并结合“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了优秀案件、不规范案件评选活动,共评查出不规范案件4件,召开专题会议,由案件承办人剖析了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是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自侦、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认真对照高检院梳理的100个重点问题和省市院列举的12个方面问题,查找本部门、本条线不规范司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排查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发生的问题,共查找出不规范问题8个方面530个,为整改落实打下了基础。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围绕查摆出的不规范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该院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首先,即知即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能改的立即整改。对案件审查报告单面打印、电子签章使用不规范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案件移送起诉后未再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等10个方面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立即进行纠正。 其次,建章立制。对查摆出的不能立即整改的不规范问题,建立“三项机制”,完善规范司法的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办案流程监控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定了《案件办理流程规定》,在案管办设立专职流程监控员,明确办理案件各环节要求及标准,确保每个办案环节和司法行为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建立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制定《律师接待管理规定》,开通网上预约平台,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会见等工作。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办案审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约谈问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