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促医患关系更和谐

23.01.2015  20:40

  CFP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医患矛盾,受害最大的是患者,挫伤的是医生的职业尊严,扰乱的是社会秩序,伤害的是民众信心。

  正因如此,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齐抓共治,开展了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提升了医患双方满意度,医患关系有所缓和。

   以“法律”为抓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

  近年来,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严重,为了确保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有法可依,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14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维护医院及周边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同年4月,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据悉,2014年,公安机关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查处涉医治安案件4599起;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现行违法行为8342次。上海、陕西等多地制定、实施了处置突发涉医案事件工作流程与细则,及时制止、处置多起伤医案件。

  不仅如此,国家卫计委还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连续打出了以法律为抓手的“组合拳”,在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建立并完善了“三调解一保险”的长效机制。简单来说,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不再仅限于院内调解的方式,而是增加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同时还借助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来缓解医患矛盾。

  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重庆等地法院设立了巡回法庭,海南设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法庭,宁夏等地将医疗责任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山西等地通过政府财政补助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