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防输入监测预警的通告(第12号)

25.03.2022  08: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输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到本轮疫情动态清零,外省来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社区报备。

  二、外省来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3次。请自觉遵守属地防控政策,主动配合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对不按时限做核酸检测者,各市县将赋码提醒,请及时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

  四、国内高风险地区来甘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来甘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非必须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本公告自2022年3月24日0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稿源: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