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严打外逃贪官 避免抵消国内反腐力度

16.06.2014  18:10

  中国兰州网6月16日消息  近日,中央纪委召开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外逃贪官”历来是各方关注的热点。从今年年初至今,中纪委、最高检已多次提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力度明显加大,令贪腐官员高度紧张。近期高层多次提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意在扎紧反腐败的网口。如果网口不扎紧,会严重抵消国内反腐的力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外逃人员路径

  2012年8月,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回国自首。

  高山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回国前已获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权。

  2005年1月4日,河松街支行数亿元存款资金人间蒸发。案发后,高山因涉嫌参与金融诈骗犯罪被警方通缉,但高山一家3口已于2004年最后一天出境。

  后经查账,“高山案”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其中数亿元被主要嫌疑人高山、李东哲转移至海外。

  “近几年,我国的境外追逃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一大批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08年至2013年,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其中,2011年,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2013年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

  反腐专家将外逃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归纳如下: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取身份。

  “外逃人员主要涉嫌腐败和经济犯罪,出逃国外的目的就是享受。”黄风说,出逃前,这些人通常会做两件事:转移资产、办移民。

  长期关注“外逃贪官”的黄风告诉记者,发达国家始终是外逃人员首选,因为这些国家的环境等各方面条件比较优越,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可以借助这些国家的法制对抗遣返和引渡。

  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外交、司法和金融等多种渠道,采取引渡、移民法遣返、劝返等多种手段,同时还涉及国际法和外国法律的许多问题。因此,这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