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16.10.2014  12:10

     原标题: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我市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为保持我市外贸稳定增长,我市近日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国家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记者自《意见》获悉,我市将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

    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全部取消商品检验

    《意见》要求,我市要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加快资金审核及拨付进度,支持中小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市政府确定的境外各项重点展会、境外市场考察、境外广告和产品国际认证等项目,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强与中亚、西亚及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合作,积极开拓中亚、西亚及中东欧等市场。组织有出口潜力的企业积极参加“广交会”、“高交会”、“京交会”等境内重要展会,主动与采购、参展客商有效对接,利用展会抢抓订单,扩大出口。以国家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经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鼓励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或生产加工基地,加强与国外企业经济合作,带动我市装备、技术、产品、服务扩大出口,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

    根据《意见》,进一步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种类,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稀土等特殊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扩大直通放行范围,推进检验检疫窗口建设和集中查验建设,对质量诚信好的企业实施直报通放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对申报单证齐全真实、对应单证的电子信息准确无误且审核无发现骗税疑点的出口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免)税审批手续,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支持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业务开展,减少资金跨境划转费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兰州国际港务区建设争取设立铁路口岸

    据介绍,我市将加快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和兰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工作,打造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进口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园区扩大进口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提高一般贸易项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鼓励基地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培育出口产品,开展国际化经营,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为载体,发挥政策优势,鼓励企业集聚发展,大力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国际采购、分销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及售后服务维修和商品展示,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促进我市加工贸易加快发展。

    加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加快推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按期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行。加快推进兰州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兰州中川机场国际航空口岸的作用,开辟兰州直飞中西亚及中东欧等地区重要城市的国际航线。加快兰州国际港务区建设,争取设立铁路口岸,促进我市与中西亚国家的贸易发展。

    发展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意见》指出,要探索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利用海关“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和检验检疫机构“集中申报、分批核销”的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监管措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对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国家、省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和引导我市外贸企业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力争有1-2家申报成功。积极运用海关、检验检疫、退税和外汇等环节的支持政策,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小微民营企业借助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降低进出口流程成本,扩大进出口。

    同时,我市有望全面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保证适用企业可在全国任何口岸开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放宽至一年内无违法记录的B类生产型企业,将“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适用范围放宽至A类企业。对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对高资信企业进出口货物,以及符合监管条件的进出口货物,提供“门到门”服务,经企业申请,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实施查验。全面落实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逐步扩大商品适用范围,实现关区内“属地申报、属地验放”通关模式。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切实提高出口通关效率。

    新注册企业贸易外汇名录登记时间缩短为5个工作日

    按照总量核查、分类管理、动态监测的原则,将简化收付汇审核手续,对A类企业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便利,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全面推动贸易便利化。开通绿色通道,新注册企业贸易外汇名录登记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及时办理电子口岸卡审核业务。支持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业务开展,减少资金跨境划转费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现有支持外经贸发展各项资金,支持企业稳增长、调结构,扩大向西开放。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监督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突出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