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夫妻、同性恋不能再赴泰代孕

01.08.2015  22:31

  中国兰州网7月31日消息 据新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泰国一部有关禁止外国人寻求商业代孕的法律7月30日正式生效,外国夫妻今后严禁在泰“租借子宫”。先前,因为监管宽松和价格低廉,泰国成为不少外国人寻求代孕服务的首选,但也出现遗弃残疾婴儿、争夺抚养权、滥用代孕服务等多种乱相。

  这项法律名为《保护以辅助生殖技术生产婴儿法》,简称《代孕法》。泰国《民意报》报道,泰国卫生部长拉察达·拉察达纳文29日表示,《代孕法》旨在保护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妻,让他们能够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拥有孩子,并保护这些孩子。这部法律严禁夫妻抛弃代孕生产的孩子,严禁以代孕谋利、买卖精子和卵子等行为。

  泰国卫生部长拉察达·拉察达纳文(中)29日在卫生部介绍《代孕法》相关情况。

  《泰叻报》梳理了《代孕法》的主要内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这部法律规定,寻求代孕服务的夫妻应为泰籍,若夫妻双方有一人为非泰籍,则两人结婚时间应不少于3年,这意味着外国夫妻前往泰国寻求代孕服务属于非法行为。

  《代孕法》还对代孕者做出了严苛的规定:首次,代孕者必须是寻求代孕夫妻的亲戚,但不能是他们的母亲或直系后代;其次,代孕者必须生育过一个以上的孩子,并得到丈夫的同意;再次,代孕者的卵子不能用于代孕,代孕必须使用寻求代孕夫妻的精子和卵子。

  依据上述规定,代孕者所生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寻求代孕夫妻的“合法子女”。而按照此前的规定,代孕者为代孕所生孩子的母亲,需要通过程序“过继”给寻求代孕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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