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结束时的讲话

28.11.2017  21:36

在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

结束时的讲话

(2017年11月24日)

龙章月

同志们:
  经过五天的紧张培训,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今天就要圆满结束了。这次培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培训班虽然时间紧、内容多,但大家始终按照培训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课,相互交流,心无旁骛,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充分展现了政府法制人员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对大家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可喜收获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培训是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形势下,举办的一次重要的法制业务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期间,专门邀请兰州大学、西北民大、省高级法院等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不但为大家传授知识,释疑解惑,而且注重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了现场辅导讲解。大家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主题鲜明具体,内容丰富充实,实务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通过培训,不但夯实了理论功底,开阔了视野,而且增强了解决疑难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收益匪浅,为今后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来看,这次培训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培训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有所作为,主动适应新常态。就行政复议工作而言,还存在复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够、复议渠道单一、工作开展不平衡、社会认知度不高等诸多问题;就合法性审查来说,还存在对一些法律事务把握不准、分析不透、研究不深、办理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随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深入实施,加之即将施行的《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必将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也对我们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人员带来更大挑战和更新、更高的要求。举办这次培训班的初衷就在于通过相关法律知识的强化培训,全面提升大家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和培养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以确保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注重培训内容。这次培训班我们在汲取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突出业务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选择的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应诉基础理论与实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其疑难问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行政诉讼代理实务与出庭应诉技巧、合法性审查工作实务以及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等综合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培训班紧紧围绕法治这个主题,授课的各位专家、教授和业务骨干分别从各自的视角谈法治建设、谈现实问题、谈思路措施,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有很强的针对性,既有理论思想,又有实践指导;既解读了政策法律条文,又明确了工作要求,让大家开阔了眼界,理清了思路,应该说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三是坚持以案说法,注重培训效果。为提升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省政府法制办非常重视法制培训,连续几年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举办政府法制培训班,取得了很好效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这次培训虽然是一次例行的业务培训,但通过培训,大家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领悟,对行政复议诉讼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实务有了更全面的掌握,对今后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这次培训在方式上,我们更多地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筛选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生动形象地阐释了有关法律知识,浅显易懂,切合需求。在集中授课期间,大家广泛交流,互增友谊,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通过这次业务培训,大家一致认为,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甘肃的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更加坚定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将思想和行动紧紧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加强和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理念,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就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用新精神统领政府法制工作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科学标注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划时代意义。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54次提到“法治”,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地位,同时将全面依法治国写入党章。毫无疑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巨大。报告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充分展现。显然,法治是十九大报告中一条不容忽视的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法治建设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作为政府法治建设的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深感信心无比自信、前景无比光明。我们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政治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格局和新局面,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把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作为新时代今后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要用新思维带头彰显和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政府法制干部要养成严格按法律与规定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界限,做到“心中有法”,说话办事遵循法治原则。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力求做到“三个字”。一是必须强化一个“”字。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要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要坚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要牢牢谨记权力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二是必须立足一个“”字。法制机构不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核者、行政执法的监督者,还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者、“红头文件”的审查者、法律事务的把关者,必须始终心怀公正之心、公平之心、公道之心,做到公平公正用权。要坚持“”字在先,在政府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要敢于旗帜鲜明地说不;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对违法不当行为必须理直气壮地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在展开执法监督时,对违法执法行为要敢于查处,时刻维护法律的尊严,体现公平正义。三是必须着力一个“”字。政府法制的每项工作都彰显着担当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立法、法律事务协调处理,还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都必须“”字当头,审慎用好审查权,杜绝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切实对党委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
  三要用新作为开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必须把握和坚持好以下四个方向:一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是坚持法治强国的一大重要举措。领导小组的成立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更坚强的保障、更有力的支持,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二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要求的增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法治要求的增长,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重要美好生活需要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今后,建设法治政府要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努力方向与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为人民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供更多的法治服务和产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三要在国家统一的立法体系内更好发挥政府立法的促进保障作用。报告中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其中依法立法是首次提出。政府立法工作必须更加重视贯彻和体现“依法立法”这一原则,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开展。要立足“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一定位,为服务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服务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型国家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更多的“良法”。四要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号角。当前,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决胜全面小康,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之一,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没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牵头协调作用,被赋予了全面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推动落实和检查考核的具体职能,我们一定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强化落实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既定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基础。拿出担当,拿出勇气,拿出干劲,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业绩。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为一个新的起点,乘势而上,履职尽责,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天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祝大家工作愉快,身体健康!这次培训班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