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未经登记备案车辆一律不得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20.03.2016 10:1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未经登记备案车辆不得从事食品配送
为有效防控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昨日下午,兰州市七里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家坪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配送车辆统一粘贴“食品配送车辆标识牌”。据悉,未经登记备案的食品配送车辆一律不得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据了解,“食品配送车辆标识牌”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此外,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和统一承诺的“五专”管理。(记者 甘菊萍)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20.03.2016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