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324处隐患路段 省市县“三级”督办整治

30.07.2014  10:34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金振华)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全省公安、交通运输、建设和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全省共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路段324处,经专家研究论证确定,将50处路段列为省级督办,64处列为市级督办,210处列为县级督办。当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已联合成立全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整治我省所有隐患路段。

  据了解,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隐患路段将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导,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隐患路段将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原则,分类治理。对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和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防眩设施缺失的路段,要及时加装和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及中央分隔带防眩设施;对路堤高于4米、农村山区公路路堤高于6米、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其他路侧防护不足的路段采取安装安全防护桩或者波形护栏、减速设施措施;对平交路口缺乏安全设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视距不良路段,采取安装反光镜、安全提示牌等措施;对公路线形不良路段(弯道、坡道、弯坡、长下坡路段)采取设置减速带、安装反光镜、安全提示牌等措施;对标志标线缺失或错误的进行增设或更换措施;对道路开口设置不当的,采取改造、增加警示标志等措施;对辅助安全设施缺失或不当的,采取修复和更换措施;对路面塌陷、受损、翻浆、危桥等路段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暂时无法治理的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