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监所处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检察活动暨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

03.07.2014  17:04

        近日,省院监所处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暨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各市州市检察院主管监所检察工作的分管领导、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维忠出席了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市州分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各地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目前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已进入“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阶段。结合全省专项检察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省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杨正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地要对第一阶段清查摸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清查、汇总、分析梳理问题线索,要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上下大功夫,力争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有新突破。二是各地要抓紧组织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重新体检和建议收监工作,对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经重新体检,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应及时建议收监执行。三是各地要及时向省院上报专项活动中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报制度。四是各地要加强阶段工作总结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撰写、报送专项检察活动工作进展、成效、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材料。
        徐维忠副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专项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各市州院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检察活动的检查督导,要善于发现问题,对发现、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务必要用扎实的工作使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工作应付走过场、应当发现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应当查处而不查处违法问题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补查;对于故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检察人员的责任。8月份,省院监所处将对各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务必使专项活动搞彻底、见成效。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徐维忠副检察长指出,全省监所检察部门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找准职能定位,把握工作重点,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创新。在制度建设方面,徐维忠副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定期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核查纠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