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吃空饷”不能一人做事一人当

24.11.2014  17:08

  崇左市近日通报6起“庸懒散奢”典型案例。通报称,自去年3月至今年3月,扶绥县柳桥镇政府一公职人员唐某连续旷工12个月,涉及吃空饷金额37472元,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缴其吃空饷资金。(11月23日《南国早报》)

  常言说得好,一人做事一人当。可是,“吃空饷”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一个人在弄虚作假,而是一群人在欺上瞒下。要是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丑恶的事情。正是因为单位领导、人事、财会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充当帮凶,才能让“吃空饷”人员“潜伏”下来。因此,必须对那些失职渎职领导和有关人员严惩不贷,否则,这种歪风邪气还会存在下去。

  “吃空饷”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没有花单位一分钱,受损失的是国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才会不管不问。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针对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冒领、挂名领薪、退而不休等“吃空饷”行为严肃查处。发现有一人“吃空饷”,对当事人给予除名处理,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发现有两人“吃空饷”,就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行政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公职处分。

  其实,公职人员“吃空饷”只是表面现象,曝露出公职人员在招聘、选拔、考核、管理等多个管理环节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都是人事或财政部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惩罚的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查处“吃空饷”必须在公职人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行公开化、阳光化,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的编制以及工资开支必须透明化。应该把“吃空饷”定性为腐败或者渎职行为。如此一来,谁还敢包庇纵容“吃空饷”呢?文/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