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议并原则通过《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实施方案》

06.04.2017  11: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切实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3月29日,林铎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议指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市发展重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省城市(县城)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规范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完善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全省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2017年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及配套管网建设、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了优先解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不足、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全过程监管、加强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收运体系的五项工作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强化督查考核的保障措施。会议决定,《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力争突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