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 甘肃省金融企业已度过“阵痛期”

17.02.2017  10:40

  经过一段时期的“阵痛期”, 甘肃 省大部分金融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已由增转减。2月16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自去年5月我省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后,6月份申报首月全省金融业整体税负净增加855.15万元,7月税负增加额放大到2960.01万元;8月、9月增税额逐步回调缩减,10月份实现反转,净减税1099.98万元。截至12月申报期,全省3357户金融企业税负增减相抵后,实现净减税2380.65万元,总体减税面达92%。

  随着税收负担的减轻,甘肃省金融企业成本有效降低,投资意愿不断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试点以来,甘肃省金融业累计新增试点企业33户,占总户数0.98%。金融机构购置不动产抵扣进项税额由去年6月份的270.02万元,到去年12月份的619.37万元。

  随着“营改增”改革红利效应的不断释放,兰州银行、农行甘肃省分行、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等企业还提出了扩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免税范围,将贷款利息纳入抵扣范围,给予保障民生类保险收入更多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