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见义勇为者免责规定
20.12.2016 17:3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中国警察网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王文硕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民法总则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提交第三次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时隔多年再次面临大修,同时,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首次亮相。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民法总则草案三审
拟进一步保护见义勇为者
民法总则草案此前已经过了两轮审议,从委员意见来看,集中受到关注的主要是监护权制度、法人制度和人身权利等方面内容。总则草案二审稿中规定,无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人,监护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和治理能力提高,应当强化国家监护职能,在监护人缺位时由政府民政部门担任兜底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补充。因此,此次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村(居)民委员会作为承担监护责任的补充主体。法条修改为,无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同时,在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基本定义范畴,法律草案也将做出更为细致的补充。为匡正社会风气,对见义勇为的救助人予以鼓励和保护,这次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增加了见义勇为者的免责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电子商务法亮相
因“不改差评”骚扰顾客或违法
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
记者获悉,在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之前,财经委形成了4个版本的立法大纲,并完成了2个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议稿,最后将其整合成为电子商务法草案初稿。该草案定义了法律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规定了消费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其他的内容可能包括并不限于: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快递物流、数据公开与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等。该法律出台之后,从一次性网上交易到大规模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与问题,或将有法可依。
消费者在一些网络平台购物、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给出差评后却遭到经营者的谩骂或骚扰,令这些消费者苦不堪言。首次提交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拟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处罚措施。
除上述法律草案之外,本次常委会还将审议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立法文件,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议案,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议案等。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0.12.201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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