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临时增加兰州市红古区人工林采伐限额的批复
26.11.2015 09:4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兰州市生态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增加红古区国有公益林采伐限额的请示》(兰生态资字〔2015〕31号)收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9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省预留2015年人工公益林采伐限额内,临时增加兰州市红古区国有人工公益林采伐限额94立方米,用于兰州市红古区谷丰渠灌溉管理所维修加固谷丰渠王家庄本康沟干渠填方险段工程采伐林木。
二、由红古区林业局负责督促红古区谷丰渠灌溉管理所委托林业调查规划单位编制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三、你局要督促红古区林业局按照相关要求,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执行伐前公示制度,并负责采伐作业全程监督检查。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10月30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6.11.2015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