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饱肚皮”就乱收费与抢劫何异?
作者:惠铭生
湖北赤壁市一家服装厂每年花费数万元,把产品送到湖北省质监局纤维检验局做检测,检验合格后,咸宁市质监部门却依然进行定检,并收取数千元的检测费。除此之外,企业还每年以打包形式向赤壁市质监部门交500元的“检测费”。为什么要滥收费?咸宁质监局局长张志宏面甩出了一番“生存论”。“因为我毕竟要吃饱肚子去工作呀,肚子不搞饱,怎么去工作,所以我第一必须考虑生存问题。”(8月28日中国广播网)
企业到质检部门送检产品,省里收费数万,市里收费数千,县里收费500元……企业俨然成了“唐僧肉”,乖乖地遭受各级质检部门的“蚕食”。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企业,在共同“喂养”这些质检部门“肚皮”,但肯定的是,这种“潜规则”的运行,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也在吞噬着政府部门的公信。
从法理上讲,各级质检部门是行政单位。既然是行政单位,它就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着某种权力,人员自然由地方公共财政供养。这,应该是“国际惯例”。
但事实上呢?当下的中国有一种“奇葩”现象,即有一些单位和人员端的是“公家”的饭碗,干的是公事,但财政却不养活他们,为了让他们“填饱肚皮”,动辄默认或是怂恿类似“自收自支”。
但如何实现自收自支、填饱自己的肚皮呢?基本的路径无非有两条:一是违法行政,对监管对象滥收费、乱罚款;二是猫鼠勾结,沆瀣一气,行政监管部门将法律授权与职能,异化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工具。如此,只能一些法律政策规定沦为一纸空文,让市场监管变得畸形,甚至沦为一种游戏,进而让市场秩序混乱不堪,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利益。
类似事例可谓俯拾皆是。在日常生活中,“以罚代管”一词使用频率较高。比如,有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了“生存”,对污染企业只罚款不关停,放任污水横流,浊气排空;有些地方的安监部门对“问题煤矿”熟视无睹,罚款之后,哪管矿难阴霾重重;个别交警部门对违法超载现象,只罚款不治理,哪管它是否成为马路杀手;个别城管部门对违章建筑、乱停乱放等行为,动辄一罚了之……最近,也有媒体报道,武汉梁子湖区物价局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今年以来罚没收入锐减,在岗不在编人员已连续5个月未发放工资……
也就是,当今的中国,有些人员在岗在编,财政不发钱,他们要能靠罚款为生。更有数不清的“临时工”寄生在行政单位,更靠乱罚款养活。基于这种事实,咸宁质监局局长张志宏面甩出了一番“生存论”,貌似有理。但背后的悖谬在于:权力与利益一旦媾和,权力便会变成自利的工具。既然财政捉襟见肘,养活不了那么多吃财政饭的人,理应缩减编制,精兵简政。事实上,在行政监管和治理方面,未必是人多力量大;而在于是否有敬业精神,是否严格依法办事。
当一些行政部门、人员为了“填饱肚皮”而工作,甚至将“生存”放在第一位时,这样的单位和人员要之何用?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对社会是一个累赘和负担,甚至贻误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全面和谐。(惠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