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塔吊司机身亡 谁为惨痛悲剧负责
惨剧就发生在这里
本报相关报道
事发当天蔡志平驾驶的红色塔吊
“如果当初别让他当塔吊司机,他现在还活着;如果当初工地管得严,他没驾驶证也就开不了塔吊……”每次见到记者,蔡志平的舅舅总是充满悔意。9月3日,本报报道了“悲剧!两工地塔吊司机起争执引发斗殴19岁青年颅脑重伤命悬一线”一事。第二天晚上,这名19岁青年的生命就画上了句号。一个年轻的生命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家属们追问:涉案的几家建筑工地和塔吊公司是否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工地与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雇佣无证塔吊驾驶员的现象在新区并不少见,面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该采取相应措施呢?首席记者于永昭文/图A
两方司机发生冲突一名青年不幸身亡
8月26日,兰州新区江苏南通二建与沈阳腾越建筑公司两方塔吊司机因作业发生争执,随后双方打成一团。江苏南通二建的塔吊司机蔡志平在冲突中倒地,随后被工人们紧急送往医院。经查,19岁的蔡志平严重颅脑受损,9月4日晚因抢救无效死亡。
几天前,记者再次见到蔡志平的舅舅丁成福时,丁成福已经料理完外甥的后事,从临夏老家赶到兰州为外甥讨说法。丁成福说,外甥被打死了,警方还在侦破中。
当天,记者在丁成福等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事发现场。工地大门上贴着江苏南通二建承建该工程的标语,在该工地干活的宋伟强说,沈阳腾越建筑公司也在该工地承包了一些项目,“那两个塔吊就是。”记者看到,50米开外有一个红色塔吊、一个黄色塔吊,两个塔吊间隔不足50米。宋伟强也是江苏南通二建的一名塔吊驾驶员,事发当天他参与了该事件。他说,蔡志平当时驾驶的是那台红色塔吊,对方塔吊司机驾驶的是黄色塔吊,而黄色塔吊归沈阳腾越建筑公司所有。两台塔吊间隔很近,伸出去的长臂在作业时很容易发生碰撞。
宋伟强指着红色塔吊下的一个坑说,这里就是事发地。双方起初是争吵,随即发生打斗。宋伟强当时被对方一位工人摁住了,没有看到蔡志平是如何跌倒在地上的。蔡志平倒地后,宋伟强从对方工人手中挣脱,看到蔡志平“口吐白沫、四肢僵硬,眼珠上翻”。随后,对方工人四散而去。宋伟强说,有工人拍了一张照片,画面上显示当时双方在场的人有12人。
B
涉案工地态度冷漠都称此事与己无关
8月26日,蔡志平被送往兰大二院抢救,当晚就做了开颅手术。事发后,他的家人随即从临夏老家赶到了医院。家人们为了筹医药费东拼西凑,但到9月初时,医药费已达10万元,他们无力继续支付。蔡志平的家人说,在医院救治的近10天里,江苏南通二建和沈阳腾越建筑公司无人前来探望或过问伤者的情况,更无人主动垫付一分钱的医药费。家人认为,工地无情无义,不通人情。
9月1日,丁成福等人找到蔡志平所在的江苏南通二建公司寻求帮助,但对方称他们不认识蔡志平,如果塔吊公司雇了蔡志平,家属应该找塔吊公司,此事与他们无关。随后,家属们费尽周折在雁滩新港城将雇佣蔡志平的深圳海邻机械公司业务经理马继红堵住,马继红才拿出来两万元,而其中的八九千元实际是蔡志平和另一位工人的工资。当时,家属还应对方要求打了借条。
9月4日晚,蔡志平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的几天里,家属们再次找到江苏南通二建公司和沈阳腾越建筑公司。丁成福说,双方公司都说此事与他们无关,给工地租赁塔吊的深圳海邻机械公司也称业务经理马继红已被开除。无奈,他们找到了新区信访部门,在新区政府的协助下,江苏南通二建公司、沈阳腾越建筑公司、深圳海邻机械公司以及兰州新区城市家园项目部的负责人到场协商。最终,蔡志平的家属拿到了15万元,其中12万多元用于支付医药费,其余作为丧葬费。
9月11日,记者首先来到江苏南通二建公司兰州新区城市家园项目部。一听记者是来了解塔吊司机一事的,工作人员称不知情。记者打通江苏南通二建城市家园项目部项目经理赵圣石的电话后,对方称,蔡志平是塔吊公司雇的,塔吊公司和该公司是租赁关系,因此该公司与蔡志平没有劳务关系,公司不承担责任。记者随后又来到沈阳腾越建筑公司项目部,该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要找保安队长,其他领导不清楚。
C
工人无证上岗监管存在漏洞
据宋伟强等工友反映,蔡志平是7月31日通过业务经理马继红受聘到深圳海邻机械公司开塔吊的,但没有和深圳海邻机械公司及江苏南通二建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只是马继红口头答应每个月按时支付5500元的工资。另外,蔡志平没有驾驶证,公司也并未按照相关要求给塔吊司机购买保险。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类似的违规操作行为在新区的工地上很常见。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呢?兰州新区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称,新区开工项目多,建设工地遍地开花。在管理方面,社保局劳动关系处要求工地和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并要求工地设置告示牌,对工人进行备案登记。从去年起,他们检查了10多家工地,涉及1万多名工人,发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容乐观。但由于人手不够、工作量大等因素,监管远远没有覆盖所有工地,存在漏洞。此外,社保局在这方面只有解释和建议权,并无执法局,对工地的监管执法权在新区综合执法局。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但执法局称,新区没有设置劳动监察部门,部分相关业务划归到了执法局,但他们主要负责给农民工讨要工资,其他方面职能并不明确。
律师说法
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蔡志平死了,家属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呢?9月18日,记者咨询了甘肃泫渊律师事务所宋永强律师,他就该案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
宋律师说,深圳海邻公司承包了江苏南通二建的塔吊施工作业,如果双方的承包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则深圳海邻公司是独立的用人主体,对塔吊施工有关的事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蔡志平虽然和深圳海邻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蔡志平是在工作场所、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他人伤害死亡,依相关法律规定应属工伤。深圳海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责任应由深圳海邻公司承担。蔡志平家属可通过工伤认定程序维权。
同时,蔡志平死亡的后果是因本单位以外的他人侵权行为所致,蔡志平的家属还可直接向侵权人,即殴打蔡志平致其死亡的责任人主张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该责任人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在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蔡志平家属可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在这起侵权案件中,责任人的侵权行为与其所从事的职务行为有关,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沈阳腾越公司负有管理之责,对本起侵权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起案件的发生,暴露出该工地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管理存在诸多隐患。两台塔吊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产生本案纠纷的最初原由。塔吊所在单位招用无证人员操作塔吊,且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后未能及时协调处理,事发后相关单位相互扯皮推诿。这些因素与此次悲剧的发生不无关系,也反映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和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