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友投诉塑料厂排浓烟致果园减产 环保局检查

07.07.2014  12:48

近日,一名静宁县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威戎镇新胜村东川果园附近的塑料厂排放浓烟,致果园损失严重。对此,静宁县委办公室答复称,该厂选址与环评不符,生产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废气用真空器处理后排放。2014年6月30日,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厂停止生产。2014年7月2日再一次检查,发现该厂又在生产。静宁县环保局根据规定,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妥善处理与村民的纠纷;完善环保污染治理措施。(杨高宇)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是静宁县威戎镇新胜村村民,我们村支书柴XX私自和老板签约合同在我们村子附近焚烧塑料垃圾造成果园损失严重,每天排放的浓烟味道很大对村庄造成了空气严重污染,我们村民向县城环保局打电话举报此事却遭到无人理喻,我们老百姓就靠那几亩果园生活呢!望领导向我们老百姓尽快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静宁县威戎镇新胜村东川果园附近的塑料厂,是静宁县恒达公司废旧塑料造粒厂,该厂建于2011年,与威戎镇新胜村委会签订了租期5年的租赁合同,占地面积18.7亩,主要工艺是将该公司造纸过程产生的废旧塑料及收购的农膜人工分选后,进行破碎、清洗、烘干,再进行熔融挤出、拉丝定型、冷却切粒,即可制造出再生塑料颗粒成品。现已建成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工艺车间,再生塑料生产线一条,安装设备造塑机一套。厂区东南面有7家农户,南面是静庄公路,其余均为果园。静宁县环保局于2014年6月19日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选址与环评不符,该厂生产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废气用真空器处理后排放。2014年6月30日,市环保局与县环保局一同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厂停止生产。2014年7月2日再一次检查,发现该厂又在生产。县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妥善处理与村民的纠纷;完善环保污染治理措施。 静宁县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静宁县余湾乡韩店村程川人,余湾乡政府硬化路把我家的院房子拆了,拆之前村支书答应给修房子的,我家就同意了,结果拆了他们就不管了,拆了3个月了,人就住在活动房里,就拆之前房子里面放的东西到现在都放在院子里,(包括房子上拆下的 料)风吹日晒雨淋的,基本都损坏了,不能用了,找乡政府他们说没有拆,找县政府他们说,他们也管不了,老百姓的事情咋就这么难办呀,照这么说我家的房子就白拆了吗?村干部是一手遮天,把事情压住的,人家不把真实的说,扭曲了事实,相关部门不去现场看看,只听村上和乡政府说的,不听老百姓说的,到现场去了解,调查,不就真相大白了吗?问题是有那个部门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呀,他们咋就不去听听群众的心声呢,老百姓都说现在国家的政策这么好,政府拆了 民房不可能没有人不管吧,地方管不了,那就请省政府的领导给管管吧,望领导您在百忙之中把这事管管吧,给老百姓一点生存的希望吧,盼解决。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余湾乡韩店村至静秦公路路段全长15公里,是余湾乡韩店、韩马、胡同、阴屲、羊路等5村村民出行的主干道,因该路段相对狭窄,雨雪天通行不畅, 2014年年初,我们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对该路段进行拓宽、硬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占用程某某院落受到阻拦,后经村民代表反复做工作,程某某本人最终同意并与村民代表达成协议,自愿拆除围墙、驴圈等建筑物。程某某的女儿得知后从外地赶来与村民代表谈判,要求村上补偿修建砖木结构新房两座,村上已答应为其争取危房改造项目,至于补偿砖木结构新房事宜无政策规定和项目支持。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静宁县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省交通厅的领导你们好!天水市秦州区的牡店公路以修近两个月了,正在压路基为何各种配套设施没有,望市长关注给牡丹和店镇的百姓修一条合格的四级公路!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5月3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秦州区牡店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牡丹至店镇道路建设工程经甘肃省交通厅审批列为2014年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为农村公路四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5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秦州区交通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路面拓宽及路基整修等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秦州区交通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坡度较大路段和其它必要路段设置边沟、涵洞等附属配套设施,为确保工程进度及建设质量,质监部门将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同时也希望沿线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秦州区交通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