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设立2000亿绿色生态产业基金助力绿色崛起 首期4支子基金方案已获批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放大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资绿色生态产业,促进甘肃经济绿色发展崛起,甘肃将设立总规模为2000亿元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甘肃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首期军民融合、循环农业、通道物流、中医中药4支子基金的设立方案已获批复。
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将采用“母基金-子基金”架构设计,甘肃省政府出资100亿元,同时募集社会资本400亿元,设立母基金;通过参股十大生态产业子基金,基金规模达到2000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首期出资20亿元。
基金将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主要投资10个领域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以法人形式设立的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参与10个领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和私有化等股权交易形成的股份;经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明确或约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投资形式。基金间歇资金只能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银行存款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于10个行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募集规模或承诺出资额的60%。
甘肃省财政厅将代表甘肃省政府行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出资人职责并牵头设立母基金,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等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统筹协调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相关子基金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并对子基金投资等行为进行监管。
据悉,按照“哪支成熟先投哪支”的原则,目前军民融合、循环农业、通道物流、中医中药4支子基金的设立方案已经甘肃省绿色基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其中,军民融合子基金首期规模为15.15亿元,循环农业子基金首期规模15亿元,通道物流子基金首期规模14.3亿元,中医中药子基金首期规模15亿元。下一步,甘肃将积极推动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其他6支产业子基金的设立工作,加快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母基金的设立。
根据《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的存续期为7年,存续期满后,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和基金运行情况报经省政府决定是否延续。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实行专户托管、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遴选高水平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运营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托管。
基金将一般采取股票首发上市(IPO)方式、股权转让、社会股东回购、到期清算等方式退出,现有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价格以市场评估为基础协商确定。
此外,甘肃还对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的风险防控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基金遵守国家有关基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投资决策、风险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基金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政府投资不承诺回购其他出资人的投资本金、不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承诺最低收益,不变相增加政府债务或形成财政兜底。
为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分散风险,原则上基金对单个项目(企业)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际募集额的20%,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