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等7个单位喜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荣誉称号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甘肃省检察机关7个单位受到表彰,其中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康县人民检察院、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近年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培育亮点、塑造精品、提升层次为主要抓手,不断完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省院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帮助基层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真正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凝聚,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通过“四个强化”有力推动基层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省院要求基层院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确保基层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强化根基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要求基层院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扎根基层,找准定位,锐意创新,埋头苦干,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夯实根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群众诉求化解在基层,为稳定基层政权、推动基层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窗口意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要求基层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能、提升工作质效,把基层窗口擦亮,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尊严感,让党的形象更好地展现在基层群众面前,让基层群众通过窗口更好地走近、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四是强化底线意识,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要求基层院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深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更加自觉地强化内部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基层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建设,涌现出一批像会宁县等检察院班子团结、队伍过硬、司法规范、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