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出台《关于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21.04.2015  15:33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近日,兰州市院出台《关于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措施落实、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了具体安排,为干部的培养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党组重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今年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年轻干部培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创新思路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以提高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综合能力、全局意识和群众观念为目标,以加强检察实务锻炼和社会实践为主要手段,组织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通过持续选优培养,造就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开创兰州检察事业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是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为将《实施意见》要求落到实处,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通过抓好“全面开展特色练兵活动、建立检察官带教制度、成立若干检察业务研究小组、开展一线岗位锻炼工作、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抓实教育管理工作”等“七项任务”落实,切实提高年轻干部服务大局、法律监督、出庭公诉、撰写法律文书、证据分析运用、侦查突破案件、做群众工作等方面最基础最重要的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引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意见》要求全院各部门要把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形成政治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一思想,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正确处理好加强年轻干部与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多岗位锻炼与专业化培养、后备领导干部与后备业务人才、组织选拔与群众路线之间的关系,在用人导向上打破比年龄、比资格,论资排辈的传统用人方式,不拘一格把掌握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检察工作的年轻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具体工作中既明确体现优先选用对综合考核优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堪当重任的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也充分考虑解决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较长干部的非领导职级问题。健全机制,坚持科学管用原则,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机制、年轻干部素能专项培训机制、基层实践锻炼机制、优秀年轻干部发现机制、项目化考核监督机制及年轻干部使用配备机制等,努力形成有效的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长效机制。要统筹兼顾,建立健全检察业务人才库。通过坚持不懈开展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不断充实现有的各条线人才库,为兰州检察可持续发展储备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