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万元
【本报讯】12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发布了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005元,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678元。
《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度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就业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市城镇就业人员136.03万人,比上年增加9.02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71.37万人。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58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91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7%以内。城乡劳动力输转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31.45万人,创劳务收入55.4亿元。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研究制定了兰州市《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66.16万人,较上年末增长10.4%。市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平均达到1652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56.11万人,共有2333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295.74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84.45万人,较上年增长2.7%;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06.84万人,较上年增长3.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6.18万人,较上年下降0.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45.52万人,较上年下降0.2%。
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良好,全年实现基金总收入86.38亿元,基金总支出68.47亿元,结余累计达到82.99亿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005元,较上年增加5988元,同比名义增长12.47%。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678元,较上年增长4129元,同比名义增长8.87%。
劳动关系继续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实现全覆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全面加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90%,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5%。
□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