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城镇建筑物将全部实现抗震设防

12.05.2015  14:07

     记者从5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贯彻实施《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我省城镇建(构)筑物将全部实现抗震设防,农村民居采取抗震措施,实现国家防震减灾目标要求。

       今年3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突出强调了提高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乡建筑抗震能力。《决定》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要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对未达到标准的老旧建筑要进行抗震加固,新建农村公用设施和民居要采取相应的抗震设防措施,提高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到2020年城镇建(构)筑物全部实现抗震设防,农村民居采取抗震措施,实现国家防震减灾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