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前三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8%

09.11.2015  17:55

  甘肃新闻网11月9日电 据酒泉市政府披露,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1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的态势。

  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99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3.2%,同比增长10.4%,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66.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56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6%,增长8.2%,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17.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7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3%,增长10.7%,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40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0.8%,增长8.8%,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9.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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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