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 试点地区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31.05.2014  00:29

   每日甘肃网讯 (记者 董文龙)5月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获悉,省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从今年到2016年底的3年时间,我省选择15个县(市)和30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推动具有甘肃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全面发展。

   新型城镇化在那些地区试点?其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试点办主任杨咏中在发布会上表示,基于甘肃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考虑,在试点范围的确定上,一是选择经济基础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县、镇;二是按照县(市)、镇不重合的原则,每个市州(除嘉峪关市)确定1个试点县(兰州、陇南2个)、2个试点镇(兰州3个、定西4个),点面结合,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作用;三是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兼顾个别灾后重建的乡镇。在具体试点名单的确定上,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征求各市州政府的意见,并充分尊重市州政府的建议意见。

  已确定的30个试点镇(乡)中,有全国重点镇4个(凉州区黄羊镇、华亭县安口镇、崆峒区四十里铺镇、肃州区总寨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宕昌县哈达铺镇);从建制镇的发展类型来看,16个镇以产业聚集型为主、7个镇以文化旅游型为主、6个镇以商贸流通型为主。15个试点县(市)中,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敦煌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陇西县、夏河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榆中县青城镇、金崖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武山县滩歌镇)、历史文化名村3个(静宁县界石铺镇继红村、正宁县永和镇城关村、靖远县双龙乡仁和村)。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4月25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全省城镇化试点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六个统筹”:统筹城乡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社会公共服务、利用国土资源、城乡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可概括为: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完善省域、市域、县域各层级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大农村水、路、电、气等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消除户籍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行城乡产业联动互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四是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在文化、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我省将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户籍制度改革?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张江武在发布会上表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经过多方调研,以形成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确定了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试点县域和试点镇域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试点县、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必须与本地市民平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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