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07.07.2016  02:30

    为有效破解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调整理顺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5月27日平凉市出台了《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创新理顺了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功能定位更加明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资源配置日趋优化,管理服务方式有效得到改进,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得到大力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在县城城区建立县政府—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党支部或党总支+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厘清部门、管委会和社区职责关系,理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

    撤销街道办事处,设立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县政府管理社区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城市社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 ,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智慧社区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抓好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协同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物业服务,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文体、科教等社会事业,监督落实惠民政策,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考核考评,统一管理社区人财物。

    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公共事务办公室。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建调查研究等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编制人事、群团、综合协调、考核及社区人财物管理等工作;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司法及居委会管理等工作;公共事务办公室负责社区养老、生育服务、家政、物业管理、低保优抚、社保医保、社区文化卫生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城市社区纪检监察、人大代表联络和人民武装等工作核定一定的领导职数,配备编制和人员。

    城市社区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副书记由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编制核定参照一类乡镇配编标准,核定事业编制70-100名,其中,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15-20名,其余编制向社区下沉。所需编制由县编委在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社区服务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将县城城区居民全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畴,实现县城城区管理地域全覆盖和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平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