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6.04.2016 13:1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甘建函〔2016〕14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今年5月15日至21日为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为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3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积极宣传,加强城市节水意识。各地要紧紧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切实开展好此次节水宣传周的相关工作,并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节水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科学用水,鼓励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动员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到全民节水工作中。 二、长效管理,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各级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把城市节水工作摆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定西市、庆阳市等缺水型城市要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全省各地要做好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请各地按通知要求,抓紧部署相关工作。有关城市节水工作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及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27日前报省建设厅城建处。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省建设厅网址下载。 联 系 人:王 燕 联系电话:0931-460973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 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35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信息: | 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6.04.2016 13:13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定西市院通过公开答复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5月20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