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给予任志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03.05.2016  10:51

任志强(资料图)

  中国兰州网5月2日消息 近日,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4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了处理,西城区委通报了处理情况:

  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定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组织教职工赴国外考察交流期间,组织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院长阮秉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院副院长陈卫、祁建新、孟欣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疾控中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该中心党委书记赵玲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刘淑岭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副主任兼纪委书记秦京宁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助理李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环保局副局长邓焕哲同志、办公室会计苏文成同志在“低谷电补贴”发放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致使补贴款被该局干部王某(另案处理)恶意套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决定给予邓焕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文成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北京西城区委:严肃处理任志强

  西城区委下发《关于正确认识任志强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任志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网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区委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任志强作出严肃处理。

  网信办:任志强微博发违法信息

  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姜军表示,据网民举报,任志强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影响恶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责令新浪、腾讯等有关网站依法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姜军指出,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坚守道德风尚底线、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网络名人、“网络大V”更要正确运用自身影响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国家网信办将加大网上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各类网络传播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为违法违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严格执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决不允许已被关闭账号的用户以“换马甲”等方式改头换面再次注册。姜军最后表示,欢迎广大网民继续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www.12377.cn,举报电话:12377,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