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11月1日起,重污企业停产减污4个月

29.09.2015  08:05

    原标题:城关区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

    11月1日起,重污企业停产减污4个月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9月28日,兰州城关区召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并下发了《城关区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9月28日起的一个月内,城关区将全区总动员,为“冬防”工作“助跑”。

    9月28日—10月31日为动员阶段。城关区将强化网格责任到人,并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强化管控扬尘污染,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工地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生火取暖和随意焚烧垃圾。自9月20日起,督促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未完全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要求的工地一律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6年3月31日。另外,城关区还将整顿一级煤炭市场,集中整治小型工业污染。

    11月1日—2016年2月29日期间为重点防控阶段。城关区提出,重污染企业将停产减污,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和随机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监管重点工业源,10月15日起对国电兰州热电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等监管措施。对网格覆盖范围内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燃煤小火炉、集贸市场、垃圾焚烧等低空污染源进行全面监控。

    城关区还将综合整治扬尘污染,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在城区主要地段设点监测车,对行驶车辆进行污染物排放动态检测,依法采取措施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查处。 (记者范海瑞)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