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划定四个禁放烟花爆竹区

30.01.2015  03:37

□资料照片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城关区环保局获悉,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城关区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春节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并在辖区划定四个示范区,包括盐场路沿线、张掖路省政府一带、南昌路兰州军区一带,以及皋兰路周边区域,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街道社区还将劝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并与有能力承接婚庆的酒店签订禁放承诺书。

    据介绍,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兰州空气质量,我市将近郊四城区的燃放时间压缩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年三十、正月初一至初五、正月十五,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城关区作为全市人口居住最为集中的城区,在落实全市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将在辖区划定四个示范区实行禁放措施,这四个示范区包括:盐场路沿线(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张掖路省政府一带(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南昌路兰州军区一带(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皋兰路周边区域(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东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

    城关区还明确在春节期间,四个示范区内的相关街道、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劝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并与有能力承接婚庆的酒店签订禁放承诺书。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尤其在双休和节假日加大巡查力度,与辖区派出所联动监控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由派出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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