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扬“埋儿奉母”是给推广传统文化添乱

27.10.2014  18:05

   作者:顾 昀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以传统二十四孝故事为题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结果引来各方吐槽。其中的“埋儿奉母”故事,令许多市民感觉很不舒服。

  “埋儿奉母”讲的是东汉一个叫郭巨的人准备埋掉儿子、节省粮食来供养母亲的故事。人们看到这则故事感到“瘆得慌”,这就对了。任何有正常人性、正常思维的人,对此都不可能认同。大概也只有在封建礼教盛行的传统社会,才会把这当作一种美德宣扬。放在现代社会,这不仅是虐待儿童,而且涉嫌故意谋杀,怎么能通过行政之力“广而告之”?

  事实上,鲁迅当年在一篇文章中,就激烈批评过传统二十四孝图,其中包括了“郭巨埋儿”故事。二十四孝固然旨在弘扬孝敬双亲的美德,所取典型大多荒诞不经,少有正常的、可供现代社会借鉴的事迹。有的故事主人公脑子里冒着傻气(如刻木事亲),有的行事诡异(如尝粪忧心),还有不少是怪乱力神之类的故事(如闻雷泣墓、哭竹生笋)。而无论怎么看,“埋儿奉母”都是其中最极端、最奇葩、最不可学的一个典范。

  虽然当地换下了“埋儿奉母”广告牌,但这种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传统糟粕,居然被当地大肆宣扬,非但不能简单认为是主事者不读书的缘故,还应看到,相关人员根本就没把弘扬传统道德这事情放在心上。自己都不认可、不在乎,又怎么能让公众自觉践行?

  这也提醒了,传统文化不可乱学,尤其是不能一股脑儿、毫无批判地奉行“拿来主义”。否则,不仅不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反倒可能给现代社会道德构建“添乱”。传统社会讲究以孝为先,但这个孝更多是指不折不扣服从长辈的等级观念,这与现代社会所汲汲以求的个性自由、人人平等格格不入。继承优秀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就有必要剥离传统孝道中被固化为纲常的强制性因素,把传统孝道转化为合乎现代道德和法治精神的感恩文化。只有与现代社会毫无违和感的传统,才值得去继承与弘扬。

  什么是现代孝道?首先应当明确,“”不是愚孝,“”也不是不讲是非原则的遵从。在现代社会,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产物,父母也不是子女的“提款机”,双方是彼此平等、互相依赖的伦理关系。所以,子女孝敬父母,既要自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也要充分照顾父母的情感需要;父母疼爱子女,既不能予取予求、溺爱无度,也要充分尊重子女选择。只有从这样的新伦理观念去看待孝道,弘扬感恩精神,才能与现代社会相契合。也因此,有些地方推广孝道文化时,十分注重传统道德与现代理念相结合,对二十四孝进行“更新换代”。

  传统文化有精华,但也有糟粕。这不仅体现在“二十四孝”故事中,也广泛地存在于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应重视基础性的工作,如静下心来“整理国故”,去芜存菁。如此,才能让更多人感受到传统文化中的真、善、美这些亘古不变的价值,也才能尽量避免类似“埋儿奉母”这种脱离时代、拉低社会道德水平的怪事,出现在街头。(顾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