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广告凸显价值观对接错乱

27.10.2014  18:05

   作者:徐大发

  昨日,六安市民束先生告诉记者,解放中路地下人防工程的路面部分设置了公益广告,其内容是“二十四孝”,但其中一条“埋儿奉母”让人心惊胆战。“侍奉母亲是应该的,但‘埋儿’能宣扬吗?这是刑事犯罪啊。”束先生认为,这是一种“愚孝”,不值得赞美,更不应该作为公益广告。(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埋儿奉母”出自《二十四孝》,说的是晋朝郭巨的故事。典故的大致意思为:因为家庭贫穷,丈夫郭巨害怕有了儿子后不能侍奉老母亲,于是决定同妻子一起挖坑将儿子活埋。故事令人震撼但做法很残忍,故事的真实性本来就值得怀疑,但说教的负面影响却很大。

  从道德亲情上看,这个故事有悖于伦理。舍去儿子而奉养母亲,都是骨肉亲人,陷于二难,谁能忍心下手。想必母亲知道,也会坚决反对儿子这样的做法。从繁衍后代来看,为了保前就绝后,也有逆于社会潮流,不合历史的进程。从法律上讲,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父亲无权剥夺儿子的生命权。

  “二十四孝”的故事性说教很形象,或许故事最初的创作者是出于主题的需要,故意“艺术”加工了故事内核。这从郭巨挖坑时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传奇可觅一斑。孝道是儒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崇孝道没有错,但要辩证地看合理地接受。古代典籍并非全部适合今天这个时代,继承不等于原封不动的“接收”,应本着“汲其精华,去其糟粕”地“拿来”宣传。

  不可否认,作为公益广告推崇孝道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要兼顾广告内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更要考虑与现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对接”,不可生搬硬套,否则公益就可能成为公害。从小处看,“埋儿奉母”广告的出现是理论水平不高问题或是简单抄袭的“懒政”行为;从大处说,是一种价值观传承错乱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现在在不少地方,不少封建迷信那一套又有所抬头。譬如请人看风水求神拜佛之风盛行,还有更多的封建糟粕在民间渗透蔓延。象“埋儿奉母”这样的广告,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六安市区居然能够广而告之,那在其他相对滞后的角落是不是会更加流传?

  宣传孝道,其实在2012年8月13日由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的新版“24孝”完全可以拿来一用。放着很好的内容不用偏要去用那些陈腐愚昧的东西,其所凸显的价值观错乱问题不是一般的混乱。(徐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