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争议要从源头解决

10.12.2015  04:45

    记者近日从城关区环卫局获悉,由于近五年来主城区人口大幅增加,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大幅增加。该区生活垃圾量(不包括九州、雁滩地区)由2010年的600余吨/日骤增至2015年的1200余吨/日,特别是夏冬两季垃圾成倍增长,高峰期日产垃圾达1600余吨,给垃圾清运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该局在垃圾清运工作上采取多项举措,力争到2018年建成60余座垃圾转运站。(相关报道见12月8日《兰州日报》八版)

    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当下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中转站是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城关区将建60余座垃圾转运站,无疑会方便垃圾收运。但类似的转运站建在哪儿都不受“待见”,往往都会遭到附近居民的反对,没有人愿意与苍蝇乱飞、臭不可闻的垃圾站为邻,但垃圾处理又势在必行。

    类似的争议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先天缺陷,事先缺位必然会导致事后的被动。因此,在今后的规划建设中对于垃圾转运站的规划应当提前着手、科学布局,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诸如垃圾压缩站多建在地下,辅以绿化点缀,关键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区或社区,硬性规定建设垃圾转运设施,特别是中转站要和小区建设同步进行,相信会大大减少“历史遗留问题”的出现。住建部门和开发商应在相关网站或信息栏将垃圾设施的位置信息公开,卖房时明确告知业主,买与不买,消费者心中自有评判。而开发商可通过适当降低房价,减免物管费、垃圾费等措施给予补偿,双方能够平衡利益,自然会减少纠纷。

    有关垃圾转运站建设,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是理所当然的前提,更要有与民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当民众对相关信息了解较少信息不对称时,难免会发生“碰撞”。即使是民生工程,也要认真听取公民的诉求、尊重公众的利益,唯有构建起民意民情畅通表达的管道,在互动中增进了解、消除误会,才能达成共识,真正将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特别是垃圾转运站建设哪怕技术、设备再先进,管理粗放也会产生污染、扰民等问题。最有效的宣传,涉及垃圾中转的技术、程序等环节,管理部门要拿出运行的指标、数据等消除居民的疑虑;尤其是职能部门要强化管理,一旦出现污染等意外,对于补偿、追责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通过签订责任书、协议书之类予以细化、量化,明确责任主体,解除民众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