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线守住底线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就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能定位,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谈及学习和贯彻《准则》和《条例》的体会,安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世祥表示。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新期盼,是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化。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李世祥说,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工作实效。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该怎么做呢?李世祥表示,主要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另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要以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强化问责以促效,将党纪戒尺“运用从严”,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学习和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要求。李世祥认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铜规铁律。履行纪律检查职能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因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条例》作为工具书、惩戒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尤其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和区委‘十条’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