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傅政华在浙江调研时指出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5月9日至11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浙江调研时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新贡献。
在浙江期间,傅政华先后到诸暨市枫桥司法所、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枫桥经验”陈列馆、温州市及瓯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地调研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倾听基层司法所长和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心声。
傅政华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工作要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出新光彩。
傅政华强调,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要拓展内涵,创新载体,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充分发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傅政华指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放在最高位置,学习浙江余村民主法治建设先进经验,走好群众路线,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动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司法所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要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