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 强化工作实效 坚持做好汛期后半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23.08.2016  05:06

              为坚持做好汛期后半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学习借鉴全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经验。8月18日,省环境应急中心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中国环境报刊登的各省环保部门落实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系列报道 “开展跨部门执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层层传导责任,严防环境风险”及“强化应急值守,妥处突发事件”进行了全文学习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继续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 重点检查,层层督导,确保环境安全。牢固梳理“防范胜于救灾”的应急理念,在做好尾矿库专项检查风险企业整改督导工作基础上,继续督促各地环保部门开展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充分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环境风险整改督办力度,督促企业全面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风险排查到位、隐患消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物资储备到位”,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二是 强化值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掌握事件信息是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关键所在,只有信息提前一步,才能保障处置提前一步,事件损害减少一度,因此要督促各地继续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渠道。中心要对各地应急值守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地第一时间接报信息后能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有效避免因时间耽误导致事态扩大和升级。

              三是 深化联动,共享信息,建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督导,下发文件等方式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好汛期尾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开展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加强同上、下游市州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严防跨界水污染事件发生,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始终保持环境应急处于战备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四是 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细化完善汛期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中心负责人强调,环保部在系列报道中对全国各地汛期开展的各项工作措施进行了总结汇总,对我省开展的专项检查和应急值守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在认识成绩的同时也要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寻找差距,结合我省汛期特点进一步提高汛期安全保障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全省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