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艺术团组出国“镀金”

10.07.2014  03:19

在“金色大厅”表演的中国艺术团体

    记者9日获悉,文化部近日发文明确,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和引导,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镀金”现象予以坚决制止。

    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以“文化交流”的名义,自费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不实报道或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也损害了国家艺术尊严,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文化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规范和加强外事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着力纠正因公出国团组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加强出国艺术团组的目的性和实效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阻止各类“镀金”活动。

    文化行政部门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国际组织代表团的同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明确指出,文化部各直属单位不得参与组织或支持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镀金”活动。同时还建议我驻外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为邀请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

    通知还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树立正确的对外文化交流政绩观,引导各类艺术团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国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持续提升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发挥积极作用。

    据新华社电

    新华时评

    在“金色大厅”现眼的是扭曲“文化政绩观

    文化部近日发文,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镀金”现象予以坚决制止。坚决制止政府资助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经文化部认定,确因国家特殊需要的活动和项目除外),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这意味着,在“金色大厅”上演的“镀金”闹剧被叫停,而其背后隐藏的扭曲“文化政绩观”更值得反思。

    据相关部门统计,去年100多个国内艺术团组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很多演出艺术水准并不高,有的甚至赠票都没有人来看,要靠演出团体之间相互捧场、互当观众来避免冷场。这种“赔钱赚吆喝”“自唱自买”式的所谓“文化输出”,非但不能弘扬中国文化,反而损害国家文化艺术尊严,其背后是不正确的“文化政绩观”在作祟。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为了弘扬政绩,把自己管辖的团体送到金色大厅表演,再进行炒作。有的地方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动用财政资金,批条子让当地艺术团体到国外演出,进行所谓的“文化交流”,认为这是“很长脸”的事。

    这股“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的出国“镀金”演出风必须坚决刹住。实际上,文化部并不是第一次发文刹此歪风。2010年,文化部曾下发紧急通知对此叫停。然而紧急通知并没有挡住各种变相违规出国的“镀金”演出,这说明扭曲的“文化政绩观”根深蒂固。这次文化部在中央高度重视反四风的大背景下再发通知,能否见效,让人拭目以待。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文化体制改革,相关政府部门要正确处理文化、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政绩违背市场规律,不顾艺术尊严。相关行政部门的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文化政绩观”,积极引导各类艺术团组健康有序地开展文化交流。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影响力。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