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政府均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8.12.2014  18:57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自2011年以来,依托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环保厅全面推动各市(州)和县(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截止目前,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了省、市(州)、县(区)三级应急预案相衔接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

全省各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印发,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我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造成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