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使用电子印章的函

19.12.2017  09:43

全国地质资料馆:

  为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中,通过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发放《地质资料补充、修改通知书》、《限期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和《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时,可使用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专用章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印章)。为确保电子印章安全使用,为你单位配备专用电子印章USBKEY 1个,请按相关规定做好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