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完成《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01.06.2016  05:40

近日,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俞金香副教授、马莉博士、张弘博士等组成的立法后评估课题组完成了《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2015年10月,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达成立法后评估委托课题协议,正式承担《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在课题实施半年内,课题组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实施,采用文献调查、实地调研、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该条例从文本质量、立法实施绩效等方面进行了专业性评估,评估报告书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评价。

这是我中心承担并顺利完成的首个立法后评估课题,是中心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中心致力于和法学实践部门及地方立法机构的对接,凸显中心智库功能的发挥。作为省内法学研究的重要力量,中心必将进一步在法律和政策咨询、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等方面发挥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