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地税局稽查局查处张盛开具假发票案

26.08.2015  11:06

  近期,在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检查中,经仔细核对其成本所附的发票等原始凭据,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其中由自然人张盛提供的3份发票信息与网上发票查询系统所查询的结果不一致,经稽查局局长批准,特对该部分发票进行立案检查。
  经网上比对信息不符的发票共有3份,发票金额600000元,都是由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开具,检查人员随即向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发了协查函,经过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近2个月的核实调查,给天水市地税局反馈的税务协查案件回复函确认该3份发票全部为假发票和套号票。
  在取得确凿证据后,检查人员迅速出击,首先约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负责人,摆事实,讲道理,严正说明违法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其次,在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配合下,顺藤摸瓜,将提供假发票的人员找到,进行询问并做了笔录。据该人员交代,他也是托朋友在兰州开具的发票,当时是按正常税率支付的税款,实在没想到他朋友会给他开具假发票。
  根据查实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提供3份假发票的当事人做出了补税处罚的决定,并已执行完毕。共补缴税费31980.00元,加收滞纳金11122.50元,罚款33630.00元。
  (省地税局稽查局、天水市地税稽查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