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召开市州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会议 传达贯彻省委第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明确各级地税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通报前8个月组织收入情况,部署后4个月各项工作
8月28日上午,市州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委第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讨论研究了省地税局党组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通报并分析了今年前8个月的组织收入情况、收入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强化组织收入的有效措施。
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仰东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继成就起草《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情况说明。据悉,该《办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结合甘肃地税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办法》以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总体框架,针对地税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多、队伍大、廉政风险防控点分布广的特点,对省市县三级地税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总体要求、基本职责、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在遵循省委“3783”体系的基础上,对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认真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在《办法》中结合地税系统实际做出了具体规定。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军通报了前8个月组织收入情况,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对后4个月组织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通报指出,截至8月20日,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479.14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收57.4亿元。其中:地方税收304.01亿元,增长14.6%,增收3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163.47亿元,增长13.1%,增收18.9亿元;其他收入11.66亿元,增长12.5%,增收1.3亿元。
会议最后,吴仰东同志从坚决落实各级地税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另行报道)、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组织收入任务、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当前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好“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5个方面,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吴仰东强调,全省地税系统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两个责任”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密切联系当前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落实好各级地税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准确研判经济发展形势,认真分析经济税源变动态势,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收入目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的“7+4+10”专项整治任务,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好当前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努力培养选拔一批讲大局、敢担当、有本领、肯吃苦的年轻干部,确保全省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深入扎实开展好“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征收管理质效、服务管理质效、稽查管理质效、机关管理质效和绩效管理质效。
省地税局副局长郭晓霭,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建平、师学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万凌云,副巡视员王路、汪海东,各市州、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新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及省地税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记 者 嘉 宣 国 杰 特约记者 邓宏恩 翟同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