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地税局以“痕迹化”管理压实“两个责任”

25.05.2016  13:01

  今年以来,庆阳市西峰区地税局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责任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以“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面记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过程,做到每一个工作步骤、环节都留下痕迹,防止和克服落实“两个责任”出现“虚化”、“空转”等现象。
   责任主体痕迹化 。 该局的“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主要针对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科室和分局负责人、分局兼职监察员五类主体。根据岗位职责,分别编印《党组书记、局长工作手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工作手册》、《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手册》、《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手册》,《分局兼职监察员工作手册》发放至对应的干部手中。要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如实具体记载,留下工作痕迹。
   责任目标痕迹化 。 工作手册中根据不同的岗位,用表格的形式明确了各自工作岗位的责任清单外,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还收录了《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甘肃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甘肃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办法》《庆阳市县(区)地税局科长(主任)、分局长、税务所长监督管理办法》《西峰区地方税务局兼职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相应的管理制度,使责任落实更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有效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操作性不够、责任主体不明确和监督检查盲目性的问题。
   工作内容痕迹化 。“痕迹化”管理要求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从“主持研究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主要任务和重要工作(案件)督办情况”“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市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记录;纪检组长从“党风廉政建设研讨”“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案件督查督办”等8个方面进行记录;班子其他成员从“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醒谈话”等5个方面进行记录;中层领导干部从“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3个方面进行记录;兼职监察员从“走访纳税户”等4个方面进行记录。原汁原味的记录“两个责任”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痕迹。
   督查考核痕迹化 。为确保制度执行不虚化、不流于形式,该局将工作手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要求本人按月填写《落实“两个责任”自我评价表》,纪检组按季度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在工作手册上签字打分。对不落实履责记录制度、记录不规范、闭门“造车”等行为,纪检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进行约谈。为了杜绝年终突击补资料应付考核的情况发生,纪检组对工作手册记录情况随时随机进行检查。
  通过创新实施痕迹化管理方式,该局有效地解决了在“两个责任”中“无抓手”“虚应付”和“走过场”现象,有效地层层压实责任到岗到人,追踪纪实履行责任的过程,使党风廉政建设在“两个责任”可量化、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真正落地生根。

(通讯员 高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