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巡视组向巡视地区反馈情况 权钱交易依然存在

05.12.2014  11:40

  原标题:省委第一第二巡视组向部分市州反馈巡视情况

  权钱交易依然存在 干部任用多有问题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甘肃廉政网12月3日、4日分别发布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嘉峪关市、张掖部分县,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平凉市及所辖部分县区反馈巡视情况,并将反馈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公布。

  嘉峪关市:私设小金库比较普遍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工程建设领域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不到位,存在腐败隐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一些部门和单位私设“小金库”现象比较普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些部门干部存在到隐蔽、偏远的农家乐、生态园中接受吃请、玩乐的现象。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低职高配干部的问题,个别干部带病提拔,有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临泽县:信访问题较突出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一些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惠民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干部套取农村危房改造款、种粮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方面,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全县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执行职数管理规定不严格,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不到位。

  民乐县:惠民资金监管不到位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县委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建设领域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惠民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套取、挤占、滞留等问题时有发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公款旅游、违规发放住房补贴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执行职数管理规定不严格,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干部轮岗交流慢。

  肃南县:矿产开发腐败问题多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委办案力量不足,查办案件力度不大。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县直部门和基层单位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在干部调动、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时存在说情打招呼的现象。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四大班子中的个别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抓得不紧,存在推诿现象。一些部门领导怕承担责任,不愿跑项目、不敢跑项目。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轮岗交流不够,还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平凉市:个别领导插手工程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市、县、乡逐级递减的现象。一些工程项目审批手续不全、招投标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有插手工程项目的现象;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设备采购中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涉及市级、县级、科级和村干部各个层面。一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吃拿卡要”,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象依然存在;市、县区会议多、文件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三重一大”决策上,调研论证不深入、听取意见不充分;干部考察重程序、欠深入,存在带病提拔问题;违反人事纪律,不经正规录用搞“空中飞人”,弄虚作假进人,以及干部“走读”、“吃空饷”等方面反映较为突出。

  崆峒区:土地转让中存在权钱交易

  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济责任、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问题。乡镇纪委“三转”工作不到位,纪检干部兼职现象依然存在。工程建设中未批先建、招投标暗箱操作、领导干部插手打招呼等现象比较突出,土地出让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反映较多。乡村干部克扣挤占、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油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宴借机敛财,执法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用人视野不宽,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现象,个别干部考察不准确,存在带病提拔问题,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泾川县: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同私营业主过从甚密。惠农资金落实、土地出让金发放中克扣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的问题反映较多,一些部门、乡村干部骗取、冒领、挪用低保救助、扶贫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行政命令、“一刀切”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缺乏担当意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较为突出,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纵酒赌博、公车私用、私车公油、借婚丧嫁娶敛财等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三重一大”决策调研论证不深入,听取意见建议不充分;有的班子成员缺少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选人用人渠道不宽,考察重形式欠深入,存在带病提拔和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

  灵台县:乡镇领导存在贪污受贿

  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力度不够大,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对一些违纪违法行为问责追究偏宽偏软;工程建设中未批先建、招投标暗箱操作等现象比较突出;在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土地征用和危房改造等方面,挤占挪用、贪污私分资金的问题反映较多;个别乡镇部门领导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机关行政效能不高,个别部门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的现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三重一大”事项上调研论证不充分、征求意见不广泛、决策民主性不强;在选人用人上,存在考察不够细致,征求基层意见不充分的问题,托人说情打招呼和跑官要官现象仍未收敛,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治还不到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够,基层干部轮岗交流慢,出口不畅;个别部门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肃。

  巡视组对收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分别移交省、市、县纪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反馈意见由被巡视市、县党委主要领导签字背书,要求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要向党内和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