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

11.06.2014  10:48

  原标题: 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社论)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发表关于香港的白皮书,是中央对港方针政策的重要宣示。回顾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历程,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别行政区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保持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坚定不移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对中央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对香港和香港同胞来说是重大历史转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的同时,“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面对发展新形势,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要看到,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要看到,“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统一于“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要看到,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必须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只有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才能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维多利亚港潮起潮退,太平山顶日出日落,紫荆花开春华秋实。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坚信,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沿着“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稳步前进,香港同胞与内地民众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与荣耀,共担民族复兴的责任和使命,必将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