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在市委党校长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市委对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推进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6月25日,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和市委党校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和党校要建立协调联络、分工协作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必修课,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意见》规定,各部门应各司其责。组织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全市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检察机关确定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专题,安排授课人,保证授课质量。党校(行政学院)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班次教学计划中,形成“菜单式”教学。
《意见》要求,在每期党员干部培训中,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四个一”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活动。一要举办一场专题讲座。由市检察院提供师资,对党校学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二要开设一堂廉政警示课。通过开展案例教学、播放教育宣传片、组织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确保廉政警示教育进课堂。三要组织一次现场教学。通过组织学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现场,用形象生动的实例及案例开展教育,警钟长鸣,使学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四要组织一次教学测验。将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纳入结业考试范围,作为检验学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巩固学习成果和预防实效。
《意见》的实施,是嘉峪关市院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宣教模式的又一重要举措,使检察机关利用党校这个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促进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嘉峪关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