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镇买雨披何以如此凶险?

18.08.2014  12:51

   作者:邓海建

  昨天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丈夫的头部被保安打破,夫妻报警求助。(8月17日《京华时报》)

  乌镇不是土匪开的,山规商约再彪悍,也大不过公序良俗。游客在乌镇旅游,因为下雨顺手买了件雨披,就被保安打得头破血流,这是让人匪夷所思又愤懑难平的一件事。最简单的道理是:保安不是执法人员,纵使管得了商户,也能管得了游客的合法消费行为?

  遗憾的是,桐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双方之所以发生肢体冲突,是因为乌镇景区内有“禁商”规定,景区保安按照这一规定要求游客退回已购买的商品。且不论这个“禁商”规定是否合理合法,保安代表景区经营者利益,那么,显然要尊重两个逻辑前提:一者,景区游客是上帝、是衣食父母,别说买了你景区的东西,就算有不当不妥之处,也当秉持起码的尊重和理解,哪是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二者,禁商一说,是对景区内住户的约束,跟游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有本事把商户管好,而不可能将禁商的责任横加为消费者的义务。再说,雨天游客出行难,就算买了雨披破了“禁商”的规矩,这也是人性化可以宽宥的范畴。难道一个口口声声奢谈社会责任与人文理念的景区,非要看着游客淋成落汤鸡而誓死不许商户出售一件雨披?

  保安该管的,应该是卖雨披的,而没有任何权力要求买雨披的强制退货。何况,特殊情况下,偶然的民间交易,与景区所禁止的“商业行为”,终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未必以营利为目的,而后者具有明显的专业与规模的特点。保安不是国家强制力,也无法享有限制人身自由与戕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豁免权利。有网友调侃称,景区出事而没有丝毫悔意,下一季,莫非是北京游客要出来道歉——说“对不起乌镇人民、辜负了地方政府和旅游开发公司;并表示向当时英勇的保安致以诚挚的道歉,愿意赔偿因他们在雨天购买雨伞这一严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这几年,景区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有导游暴力、保安暴力、商户暴力……不管是何种暴戾之气,说到底,还是天高皇帝远、地方部门睁眼闭眼所致。于是,关起门来的景区更像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山寨,霸气十足,匪气盎然。霸王条款不断、言行乖戾无状,怪只怪两点:一是中国游客不长记性,吃亏了也不会用脚投票;二是地方法纪网开一面,给各种土规定大开绿灯。看起来,倒霉的是个别乘客,实际上,掣肘的是中国旅游经济的品质与潜力。

  旅游法也有了,依法治国也说了,在乌镇买雨披依然如此凶险,这事儿算是为“乌镇有风险、旅游需谨慎”代言吗?(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