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质量差商人犯了愁 兰州皋兰国土资源局回复

27.11.2015  08:56

    原标题:土地质量差 流转商犯了愁 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平整度不够的问题客观存在,施工方做进一步的修复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昨日,谢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流转了永登县石洞镇杨家窑中堡村230亩平整土地,当他流转后准备开展种养殖业时,却发现该平整土地存在一系列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配套水泵无法正常运行,水渠大面积塌陷。旱地不是旱地,水地无法耕作,眼前的局面让他一筹莫展,进退两难。皋兰县国土资源局称,土质存在问题,目前施工方做进一步的修复,流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反映 平整土地出现质量问题

  平整后的土地未夯实,全是虚土,一浇水就出现坍塌下陷,土地根本无法耕作。昨日上午,记者到永登县石洞镇杨家窑中堡村见到了谢先生。他告诉记者,皋兰县石洞镇杨家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就是把旱地通过平整后变为水浇地,2014年12月他在中堡村承租了土地230亩,承租期50年,一亩一年的租费为200元,准备开展种养殖业。但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了,该项目配套提灌泵房存在问题,水上不去,无法正常灌溉使用,于是谢先生与皋兰县国土局协商后自行改造泵房,在改造过程中发现配套上水泵流量不足,配套水泵选型也不合理,上游来水为黄河水含沙量大,而该水泵根本无法适应黄河水的提灌,且该泵安装存在严重问题,接管不合理使该泵无法正常使用。本想换泵之后水可以上去,当冬灌时,水渠却大面积塌陷了。“这个项目配套渠道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时根本没有夯实土地,导致该平整土地根本无法灌溉,现在无法耕作。”谢先生说:“发现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后,我立即联系项目发包方皋兰县国土局协商,国土局回复,此项目已按国家标准验收,质量合格。可在改泵和平整土地等方面,我已经投入60多万元。

  回应 施工方做进一步的修复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皋兰县国土资源局,见到了副局长杨言彪,他告诉记者,谢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他们已进行了调查。皋兰县石洞镇杨家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是2012年3月28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的市级投资项目,2013年9月23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组通过了验收。2013年9月28日,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中堡村、明星村、蔡河村、豆家庄村签订了土地开发整理还地协议书。2015年1月23日,所在项目区的村委会出具了质保期工程质量无问题的证明后,皋兰县国土局拨付了剩余百分之五的质保金。

  谢先生以200元每亩流转项目区中堡村耕地,进行冬季灌溉,在灌溉的过程中出现个别地方渠道、田块、道路不同程度塌陷,经过皋兰县国土局现场核实,发生塌陷、渗漏的渠道共计30多米,田块内出现6个不同程度的塌陷小坑洞。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土地平整前是多年前的旱沙地,地块中有沙坑,在设计时土方压实工程量较小,项目竣工验收后只进行了泡地没有进行耕种,按照当地土质因素,加上该土地为新块地,灌溉时必须进行小畦、小水慢灌。该项目移交村社后权属为集体土地,要给农户重新划分地块到户,进行小地块灌溉、修整耕作,但流转人承包后没有进行地块划分就实施大畦大水漫灌,并且管护整修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渗漏面和量加大。由于该项目已移交项目村管理且已超过保质期,皋兰县国土局无政策依据和资金来源解决这一问题。

  鉴于流转商积极性较高,为确保整理开发的耕地及早发挥经济效益,县国土局通过多方联系协调原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1月3日开始对出现的渠道问题进行修复处理。目前施工单位对项目区塌陷的地块、道路在做进一步修复。(记者 陶怡杉)

( 编辑:宋燕)